5月5日19时07分,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:在109国道与望远互通立交(白鸽路)路口,一辆车牌号为宁A****0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违规变道、恶意别车等行为,需交警核查处理。接到报警后,当日值班出警民警邢玉宁立即联系了报警人了解相关情况,随后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,核实到驾驶员黄某在驾驶宁A****0号的小型普通客车过程中,存在违规变道、恶意别车等违法行为,并且差点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对此,民警邢玉宁又电话联系了驾驶员黄某,告知其大致情况后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。在见到驾驶员黄某后,民警邢玉宁对驾驶员黄某在永宁109国道白鸽路路口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依法给予了罚款100元的处罚,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告知驾驶“斗气车”的危害性。驾驶员黄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的“斗气”行为十分危险,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、安全出行。
事后,报警人通过线上平台对永宁交警当日出警民辅警进行了表扬,尤其是对民警邢玉宁警情处置的高效率和耐心友善的态度表示肯定。
永宁交警温馨提示: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广大驾驶员在握上方向盘的那一刻,都能多一些理性,少一些冲动;多一些包容,少一些计较,让文明守法出行成为一种习惯。(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)